沧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组卷要求
评审材料的组卷质量已成为省职改办对各市职称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统一格式,本着规范、便捷、节约、创新的原则,对我市的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做出如下规定: 一、申报材料内容及组卷顺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记分排名表》; 4、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分别订在评审表内);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改评过专业系列的,要一并提供改评前、后两个评分表); 6、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学历证明(有第二学历的,同时报第一学历证书); 9、各种奖励证书; 10、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有代表性论文(论著)(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12、其它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中《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记分排名表》不装订; 2、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B5纸)二份分别夹在三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8、9页之间,左对齐后,用一个订书钉左侧装订; 3、 第一条所列5至12项材料按顺序左、下对齐,加装封面和卷内目录后,左侧用订书钉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的填写及报送 1、申报材料每人限装一袋; 2、申报材料中需个人或单位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备、简明、不漏项,字迹要清楚、工整;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记分排名表》参照冀职改办[2001]146号文件附表二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用A4纸自行制作, 4、装订成册的部分,要填写或打印页码,并在卷内目录上标明。 5、申报评审材料中所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要由所在单位审档人签字、盖章。 6、单位在报卷时要一同提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档案。
|